有那麼的一些人,在 MSN 中還好意思大刺刺地寫著「食花生等新相」,我們這個社會是不是真要那麼涼薄呢?是不是下下要插到別人見血才叫理性分析呢?男主角一出事,這些吃高登文化奶水大的人,將潛藏在內心的憎人富貴厭人貧陰暗面,一下子地大爆發出來。邊個邊個星途玩完、邊個邊個豪門止步、邊個邊個離婚自殺,個個都以為自己是判官,但根本大家明知自己也是平凡人,陳冠希和阿嬌做的事,除了泛道德人士之外,有哪人不想做?將過程拍低就是變態嗎?就因為他們是所謂的公眾人物或甚麼偶像,所以才要符合「做個好榜樣」的原則嗎?陳冠希在網誌說 This is not a game, This is my life,只要從他的立場考慮,有人性的人都會懂得事情總要有收手的一天,難度要見到阿嬌割脈或柏芝離婚大家才覺得過癮呢?是不是整件事件要見血才罷休呢?道德佬和偽善者,立即收手吧,如果靠將名人鞭屍才能令自己有快感的話,我只能說你們一生註定也只能做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