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總愛賣弄小聰明,怎知說一些沒有邏輯的話就輕易地露了餡。說甚麼「影相果個咪就係源頭囉」,這種推斷合情合理嗎?將自己和朋友的裸照放上網,是一件很好玩和光榮的事嗎?根據警方公佈的結果,陳冠希的相片是被電腦維修公司中心的職員盜取的。職員極有可能是將相片散播出去的人(可能只是朋友傳閱,不能推斷一定是造成今次事件的「源頭」),但說是陳冠希自己上載並觸犯罪行,則極不合情理。將相片公開不單有損其星途(甚至其個人生意及與有錢女的感情),至於其他女星及其利益團體會否找其「算帳」,亦很值得研究。所謂源頭,重點是散播源頭,即是將相片放上網令公眾得以傳閱的那個第一因,而非拍攝的那個人。如連這樣的分別也搞不清,好心就不要亂說一通,唯恐天下不亂地說「影相果個咪就係源頭囉」。現時查案的重點是找出盜取相片並將其上網的搞事份子,拘捕陳冠希會有用嗎?在 Facebook 開一個「強烈要求鄧竟成去加拿大捉拿陳冠希」(但陳冠希明明是到了美國波士頓)的 Group,這種煽動群眾的行為值得去鼓勵嗎?姑勿論陳冠希是否使用迷幻藥或其群帶關係或其靚仔外表以達到拍攝相片之目的,亦不論陳冠希是否一個負責任及懂得資料保安的電腦用家,亦不論陳冠希喜愛拍攝口交相片或影片的行為是否符合特區的性道德標準,其罪行實不足以構成「強烈要求鄧竟成去加拿大捉拿陳冠希」。如果一眾電車男是因為憎人富貴厭人貧,又或是妒忌陳冠希竟能搞得掂純情阿嬌,又或是感歎明星一代不如一代(這個又好好笑,有些天真的小朋友貼出影片說甚麼「回想當藝人仲值得尊重既時候」,難道昔日的藝人全部都是乖仔乖女?明星主持賭輸錢跳樓、偶像歌手服食迷幻藥致死這些新聞又難道是例外?),從而將陳冠希嘲弄、踐踏、鞭屍,而無數人亦跟著一窩風地去集體反智時,我懷疑這個社會是不是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