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自己聽音樂的自由和權利,交給那些所謂業餘權威人士說三道四,的確戇居。戇居的人夠多,是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是有選擇自由和權利的,於是在業餘權威人士日嘈夜嘈之下,戇居人士不敢自己作出選擇,不敢說出自己內心的喜好,任由他者人云亦云。

在本地流行曲的世界,我傾向相信有好音樂和爛音樂之分。但在兩個極端之間,不少音樂的質素其實十分相近。而在這堆質素其實差不多的音樂之間,有些音樂愛好者為了合理化自己的選擇,並且強逼他人接受他的個人偏好或 903 專業推介,方法來來去去都是這樣的:首先,他要求別人相信,他們每天也聽收音機、每周也會數榜,每月也會買數十隻新唱片,他們的確擁有強橫的流行曲知識,分辨得出哪些是值得一聽再聽的好歌,哪些又是多聽幾次即會感到沉悶的 K 歌。如果你聽的是他所定義的 K 歌,你慘了,你會被這些善心人士不斷地鋤,鋤到你悶為止。之不過,聽得多不代表有品味,而就算有品味,也不等於其他人的口味。我曾極端地幻想過,一個滿口理論的本地流行曲分析員,也可能只是個生活品味平庸的電車男兼大悶蛋來的,如果被這些人說三道四之後,就輕易放棄自己的選擇自由和權利,難道不是戇居中的戇居?

消費行為的理性化,不是每個地方都適用的,個人音樂口味就是其一。音樂的確是有好壞,但口味就只有不同,在感性的音樂世界,甲的選擇不可能高於乙的選擇,相反亦然,因為兩者根本就不能比較。生活太忙、時間太少,沒時間與業餘權威人士將流行曲逐字逐句討論,是有點遺憾,但無所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