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時開始,電腦於我來說,成為了一部徹底工作用的機器。
小時候不是這樣的。買電腦是為了玩電腦遊戲,甚麼寓學習於娛樂之類統統都是廢話,不怕多重覆一次:買電腦就是為了玩電腦遊戲。
後來年紀漸大,興趣分散,花在電腦遊戲的時間愈來愈少。到了近年,電腦變成了 Digital Hub,用來上網、播歌、睇相、播片和寫作,處理器和視訊卡還能應付,但用來玩電腦遊戲卻是萬萬不行。
終於,上周砌了一台 E6300 + 2GB DDR2 800MHz + GF7600GT組合。一開動電腦,腦裡首先想到的是安裝 Firefox 啦、Photoshop CS2 啦、Nero Burning ROM 啦…… 電腦遊戲?竟然想也沒有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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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遊戲怎不買CONSOLE?
小時屋企人寧買電腦(應該是老翻的APPLE II甚麼)
都不買CONSOLE就是應為電腦較為正氣
也可以讓我學習PROGRAMMING....
他們很有遠見吧.哈.
我現在的遊戲機是 PSP 和 NDSL,總算帶給了我不少歡樂。至於 Console,等待 11 月再說吧!
忽然想到一些能令人忽視電腦遊戲的因素:家用遊戲機的強大圖像運算能力、街機獨有的體感遊戲、手提遊戲機的便攜力及連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