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下來,最新的數字是 US$7.56。

感謝站長 Kli 的抬舉,採用小弟作為 mocasting 人辦,將本人賺取蠅頭小利的小事,包裝為每天賺取五美元的奇人奇事樣板戲,並大膽推斷一個月後已夠錢買機票外遊嘆世界。這條康莊的發達大道,是否來得實在有點太容易?大家不要忘記 Google 手握「暫緩付款」這個最後絕招,我現在看到的還是紙上富貴,甚麼機票飛機大砲,還沒一樣能說得準。

不過想著想著,看看身邊的家人、同事和朋友,識寫字的不懂電腦,識電腦的不懂寫作,識電腦識寫作的不會寫 Blog,要找一個又識電腦又識寫作又識寫 Blog 又識基本 HTML 又知道 Google Adsense 的人,其實原來比想像中少,還要是少得可憐那種。如果我有幸屬於那少數的人,那區區三四元美金一日,其實又真是沒有甚麼大不了。

我同意這個網上廣告是有爆破的危機。我感覺到網上廣告的其中一個隱憂是:人們會將其本質扭曲,從手段變為目的。網上廣告的原意是增加廣告商的曝光,網上廣告是傳送廣告資訊予潛在消費者的手段;但 Blogger 一旦插手賣廣告,即會出現古裝片中經常見到的賣藝橋段:「各位鄉親父老,如果覺得小弟的表演精采、文章耐看,就請施捨一個文錢吧!」今天坐在屏幕前的觀眾照看表演,以 Click 網上廣告這枚 Cyber 文錢作為掌聲(其實與「Say Nice」圖示同等意義),但帳單卻由 Google 付鈔,這種 Bussiness Model 可否永續下去?當然,樂觀地去想,這世界總有因 Click 網上廣告而感興趣的人繼續存在,網上廣告的效力永遠不會消失。

P.S. 正所謂科技日新月異,誰難保隔離屋的陳師奶都識得在 Adsense for Content 騙錢的事不會在明天發生?還望大家繼續努力寫文宣傳自己的 Blog,趁 Adsense for Content 在本地還算是新事物時,早日取得 US$100 支票,賺點實質的收益。